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中国银保监会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《银行保险

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、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上海证券交


(资料图片)

易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

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们认真审阅了《公司关于与浦银

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《公司关于与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关

联交易的议案》的有关文件资料。鉴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浦

银金租”)、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浦银国际”)为公司关联法人,

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,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年 1 月 15 日;给予浦银国际集团综合授信额度 100 亿元港币,授信到期日 2024

年 1 月 11 日。前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银行业务,具体交易条款按公平原

则协商订立。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,

交易公允,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。

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。

票上市规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王   喆   张   鸣   蔡洪平    吴   弘   孙立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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